在社科院文学所主办的一次对话会上,一位女作家情绪颇有些激动地提到“热爱生活”的问题,去年我们在西安的宾馆里曾讨论过这个话题,十分投和——我们这里的“热爱生活”肯定不只是通常所言的那一层单纯的意思,这个“热爱生活”要复杂得多。
首先它是基于一种长时间的与这个现实世界的紧张关系、不和谐关系而发出的(我所知道的好的作家艺术家中很少有在现实的体制和人际环境里也混得特别开的),它是那种长久处于悲观的世界观的人的产物——当我们用自己瘦弱的身躯经年不息地顽强地“与生活不能和解”、直到身心疲惫的时候,终于发出了这一声“呐喊”。
二十多岁时候,我生命中的一个重大课题就是把自己改变成一个快乐之人。我为什么不能高高兴兴?!为什么不能与大家一样与这个世界和谐相处?!我为什么要把道路看成“绳索”、把人际的谜网当成自己永远无法翻越的墙垣?!长时间以来,我一直试图说服自己,那是不“成熟”使然,我甚至对自己说,快乐是一种能力,快乐是一种勇气,只有自信而勇敢的人,才能够使自己和周围的人快乐,一个永远哀哀泣泣、愁眉不展、怨天尤人甚至愤世疾俗的人,多是懦夫或生活的败者。
我曾经在“像草木一样没有思想”一文中感叹过,对自己的怀疑也已经很久了,而且日甚一日——我们一生中的美好时辰如蜉蝣一般短暂,如一个美妙的清晨那样稍纵即逝,何必要用那些身外事来侵占甚至吞没这良辰美景呢?何必要用什么“精神深度”来打扰这洒满阳光的软床上的一个懒腰呢?过多地被“深度”缠住,是否意味着抛弃了具体而真实的生活?我们是在忽然疲惫的一天,开始怀疑并重新审视自己的生命的——我们是否开错了门?走错了路?可是我们已走出了很远……
随着岁月的流逝,我在不断地“成长”中的确“与生活和解”了许多,可是,我自己清楚,这种“和解”的深处,包含了多少无奈、多少妥协、多少自我的分裂与丧失。我感觉到自己生命中那些有重量的东西正在一点点丢失。所以,我无法说清这种“和解”是否快乐。
与此同时相应而来的另一个问题是——不断地“成长”,便不断地觉得往日那些想不开的东西、那些纠缠不去萦绕于怀的沉甸甸的东西,根本不值得再去想不开、再去沉甸甸,根本不值得再去探讨和书写。这样一来,在真正“与生活和解”的同时,做为一个写作者的原动力也就慢慢消失殆尽了,那么,写作这一“心灵过程”的快感也就在这里远离了我们。
做为一个生活的人,无疑是要选择“与生活和解”的,也即是所谓的“热爱生活”,因为一个人若是处处看这个现实体制不顺眼,格格不入,现实世界就会把他丢弃,人在彻底否定世俗的时候世俗也就彻底否定了他,而这样的代价实在惨重。但是,做为一个写作的人,在这个人世间倘若看哪儿哪儿都顺眼,使劲与世俗体制融为一体,等到不知不觉被同化、彻底“与生活和解”的那一天,恐怕也就不想再写作了,那么,面对那样一种浮面的“和谐生活”,精神深处另一种丧失和痛苦又因此而生。
问题就在这里,我们既不能像草木一样没有思想地生活,又不能做一个世俗体制摈弃者。
难道,选择做一个分裂的人——表面“和解”而精神深处“不和解”——是唯一的出路?
人可以分裂地活嘛?
这样地活可以坚持多久?
显然,那个二十岁的课题至今仍然没出息地存在着。